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艺术

展演活动(落实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高职高专教育特点,推动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坚持“突出育人、提高素质、立足普及、广泛参与、鼓励创作、激励创新”的宗旨,坚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主旋律,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彰显特色,展示成果。

二、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精神,肩负神圣使命。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落实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孙绍年

    副主任:刘洋张季中

    委员:孙德祥曹伦颜廷山孙百鸣张树新杨刚申全丛培鑫吴英姜桂娟高雅杰郭永森赵颖杨念福李玉清张云昌姜辉刘永利杨国伟刘浩洋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方案的起草、组织、落实和实施 (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办公室主任:丛培鑫(兼)

    办公室成员:付淼 王刚 肖冬杰 冯华 刘 楠 齐光宇 佟永波 邹明 刘正平 张英红 李自新 王艺 徐 强

具体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孙德祥颜廷山丛培鑫冯华

    2.宣传动员:曹伦颜廷山丛培鑫吴英王刚付淼

    3.教育科学论文负责:孙百鸣姜桂娟

    4.声乐指导教师:张树新齐光宇

    5.美术作品指导教师:申全

    6.戏剧小品指导教师:高雅杰

    7.摄影作品指导教师:郭永森肖冬杰

    8.舞蹈类负责人:付淼

    9.影像作品指导教师:郭永森肖冬杰

    10.经费筹措:杨刚

    11.材料准备:刘楠付淼

    12.分院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负责人:各分院副院长、团总支书记

    13.上报省及国家参赛节目的录像、VCD制作:郭永森肖冬杰

四、参加对象:

    我院在读大学生。

五、活动时间:

    2005年3月——5月。

六、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宣传阶段

    从2005年2月至2005年3月中下旬,成立组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起草、修改、公布方案,各分院根据公布的方案申报承办院级活动,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分院活动的实施细则。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层层落实。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阶段

    从2005年3月中下旬至2005年4月下旬,组委会公布院级活动申报承办结果,承办方依照承办方案举办相应的活动。同时,各分院依照自己制定的实施细则开展本院的相应活动。

    第三阶段:申报参赛阶段

    从2005年4月下旬至2005年5月初,组委会按照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的要求,在我院已开展的各类活动的基础上选拔、申报各类参赛作品。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2005年5月初,举行我院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闭幕式暨五四表彰大会,对所有在院级活动中获奖的作品、节目及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连同十佳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颁发奖品和证书。

七、活动内容与项目:

(一)内容

    1.各项活动的内容应紧密围绕主题,热情歌颂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大学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努力的远大抱负。

    2.活动内容应适合大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3.鼓励创作、表演、展示各类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节目、作品。

(二)项目

    艺术展演活动分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艺术教育科学论文类、艺术观摩鉴赏类四个项目。

    1.艺术表演类

    A、声乐:大合唱、小合唱、表演唱、重唱、独唱。

    (大合唱队员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重唱、独唱,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B、器乐:合奏、小合奏、独奏。

    (器乐包括西洋管弦乐、民乐:小合奏不超过8人、独奏含伴奏不超过5人,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C、舞蹈:群舞、三人舞、双人舞、独舞。

    (群舞不超过36人、三人舞、双人舞、独舞,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D、戏剧、小品。

    (每个节目参演人数不超过6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艺术作品类

    A、绘画: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版画、漫画。(尺寸均不超过2开)

    B、书法、纂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C、摄影。(尺寸均为14寸)

    D、工艺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2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E、雕塑。(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F、影象(DV)作品。(不超过20分钟)。

    3 艺术教育科学论文类

    由教务处和高教研究室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学伦文报告会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方案,组织教师参加。

    4.艺术观摩鉴赏类(时间、形式待定)

活动期间,组委会将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八、活动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积极性;

    2.各分院除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院级活动外,还要结合本分院特色和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分院特色艺术活动,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每名同学至少参加一项活动;

    3.各分院在本次艺术展演活动期间必须确保本分院在每项院级比赛中至少有一个作品参赛,同时积极承办院级比赛;

    4.本次展演活动将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参照指标。

    5.各分院具体活动实施细则须在2005年4月9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并注意收集日常活动材料,形成书面总结上交组委会办公室;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委员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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