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和特点,学院决定开展主题为“弘扬民族精神,肩负神圣使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此次艺术展演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文明水平,认真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要求;艺术展演活动要支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突出育人宗旨,面向全体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促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艺术展演活动要坚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高雅的艺术氛围,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艺术展演活动要充分体现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特点,展示我院艺术教育和德育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学院成立了以院长孙绍年为首的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落实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以团委书记丛培鑫为首,具体负责活动方案的起草、组织、落实和实施的组委会办公室。
活动分启动宣传(05年2月-05年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05年3月中下旬-05年4月中下旬)、申报参赛(05年4月下旬-05年5月初)、总结表彰(05年5月初)等四个阶段进行。展演活动分艺术表演类(声乐、乐器、舞蹈、戏剧、小品)、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影像DV作品)、艺术教育科学论文类、艺术观摩鉴赏类(时间、形式特定)等形式,各项活动内容要求适应大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鼓励创作、表演、展示各类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节目、作品,紧密围绕主题,热情歌颂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大学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努力的远大抱负。
活动结束后,我院将举行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闭幕式暨五四表彰大会,对所有在院级活动中获奖的作品、节目及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颁发奖品和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