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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四五普法验收意见

‘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四五’普法规划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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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依法治校及“四五”普法工作规划

   
 
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工作是我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黑龙江省委做出的依法治省决定的重要步骤。做好这项工作对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促进学校工作规范高效、依法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学校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现根据黑龙江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学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建章立制、依法办事、依法监督、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环节,使学院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院师生员工民主与法制观念,提高全院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 2001 —— 2005 年的总体目标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依法治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形成与学院改革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层次合理、内容完备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学院法制工作机制,保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一支较高素质的法制工作队伍,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增强,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四五”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四五”普法要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即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为院实现科学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1 、学院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依法科学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起到良好作用。

  2 、学院的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渠道畅通,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得到加强

  3 、依法治校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院内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1 、制度建设是学校法制工作的核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师生管理、科研管理、总务后勤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奖惩机制,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 、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学校各项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培养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3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重点,以法制化管理为目标,积极推进依法治校。

  5 、建立和完善依法治校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对外签定合同、协议要把好审核关,起草颁布规章制度要严格审查;把法制工作的要求纳入对干部的年度考核之中,并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职务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人,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理论精髓,大力宣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增强道德观念,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7 、积极开展校内申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明确受理、处理机构,受理范围,发布申诉申请书的格式、案件处理期限,公布案件处理结果等。

  8 、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对学院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

  9 、建立健全教代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三、关于“四五”普法的几项工作

(一)学习内容

  1 、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常识。

  2 、学习有关市场、劳动与社会保障、保护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学习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以及与高等教育、学校所属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 、以《教育法》的学习为主线,学习与学校工作和师生员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4 、学习“四五”普法期间国家颁布的由全国或省主管普法机关列入普法内容的法律法规

(二)对象及要求

普法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师生员工,重点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在校学生。

普法教育的要求是:

  1 、中层及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要在学法用法中起表率带头作用,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中心组及中层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要形成制度,每年要保证一定量的法律知识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要聘请有关专家举办专题法律、法规讲座。

  2 、教师要在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和掌握与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学习与自己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能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自觉依法履行公民的义务。一般职工要对规定的法律常识基本了解,懂得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和自觉履行公民义务,自觉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 、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注重在法律素质的培养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在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好法制教育必修课,加强青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为主,抓好《教育法》、《国防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学习。同时,要积极组织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各种活动,利用当地宣传资源,不断开拓新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三)实施步骤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从 2001 年启动实施,到 2005 年结束。分为启动、实施、验收三阶段:

  1 、启动阶段( 2001 年),重点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 1 )制定我学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及实施方案。

( 2 )通过订购、选编等方式准备好普法学习材料,尽量做到人手一册,保证学习内容。

( 3 )培训普法宣传骨干,从党政干部、学生干部、“两课”教师中抽调一批同志作为骨干,先行培训,建立一支素质高、作风硬、有战斗力的法制宣传队伍,为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做好师资准备。

  2 、实施阶段( 2002 年),我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开。

( 1 ) 2002 年重点学习宪法、刑事法律、与 WTO 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知识;

( 2 ) 2003 年,重点学习民事法律、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

( 3 )2004 年,重点学习教育执法制度、师生权益保护制度以及国家新颁布的重点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与师生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3 、考核验收阶段( 2005 年),对学校“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标准:

( 1 )全院干部、教职工、学生均要达到上级规定的学法课时和普法要求。

( 2 )各单位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并考核合格的人数占应参加人数的 90% 以上,中层及以上干部占 95% 以上。

( 3 )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基本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 4 )按上级要求达到普法验收标准。

总结评比: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校将对在普法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措

  1 、学院成立依法治校和“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院依法治校和“四五”普法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孙绍年 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 刘洋 党委副书记

刘树海 纪检委书记

席凤鸣 工会主席

组 员: 曹 伦 党办主任

孙德祥 院办主任

孙百鸣 教务处长

颜廷山 学工处长

张春凤 工会副主席

丛培鑫 团委书记

杨 刚 财务处长

刘伟年 保卫处长

申 泉 德育教研室主任

依法治校和“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宣传部和保卫处承担。下设办公室:

主 任 : 曹 伦

副主任:杨丽颖

成 员:王 刚 李自新

  在依法治校和“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一规划,分别实施,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宣传部、保卫处负责教育计划的制定,并具体进行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各部门负责按工作规划完成依法治校中的建章立制、按章办事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和经济法规、专门法规的宣传教育;学生普法教育的具体组织实施由教务处、团委等部门负责。

  2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和“四五”普法工作,加强对依法治校和“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要把普法和依法管理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上议事日程,积极带头,广泛深入地发动和组织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和普法学习,以确保依法治校和“四五”普法工作收到实效。

  3 、依法治校和“四五”普法教育工作要开展大量调研工作、强化师资、教材、设施建设,所需经费由宣传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以确保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件有效运转。

  4 、加强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和法制教育工作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促进我校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001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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