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 首页 | 岗位职责 | 报销程序 | 工作职能 | 财政法规 | 价格服务进校园 | 诚实 守信 敬业 求实 团结 进取 前进中的农经职院---前进中的财务处 !!! 
旅 差 费 报 销 程 序

1、本人填写旅差费报销单各项内容,将原始单据平整地粘贴在报销单背面;

2、各分院、各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3、分管各分院、各部门的主管院长审批签字(盖章);

4、学院院长审批签字(盖章);

5、学院财务处处长审批签字(盖章);

6、学院财务处核算会计核算审核、签字(盖章);

7、核算会计填制报账单或直接交给出纳员付款。


购置材料、设备报销程序

1、经批准购置材料、设备须有2人经手签字;

2、办理入库手续,保管人员验收签字(盖章);

3、各分院、各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4、分管各分院、各部门的主管院长审批签字(盖章);

5、学院院长审批签字(盖章);

6、学院财务处处长审批签字(盖章);

7、核算会计核算后报账或直接交给出纳员付款。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财务处 版权所有 ©2005
学院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电话: 0453-6402404 0453-640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