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与人民武装机构由领导组织和工作组织组成。领导组织有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小组和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装保卫处)。工作组织包括武装部和保卫处,保卫处下设治安科、防火科、户籍科。